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11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0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 万股,发行价格 13.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7,334,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9,299,453.72 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8,034,846.28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54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 建设期 项目备案情况
号 集资金
生产能力提升 广州市发改委(登记备案项目
1 项目 27,193.64 11,573.80 36 个月 代码:
2019-440104-74-03-007253)
信息化系统升 越秀区发改局(登记备案项目
2 级项目 15,715.50 15,715.50 36 个月 代码:
2019-440104-74-03-007257)
研发中心建设 越秀区发改局(登记备案项目
3 项目 6,708.00 6,708.00 36 个月 代码:
2019-440104-74-03-007258)
智能超高效地 越秀区发改局(登记备案项目
4 铁环控系统集 11,522.95 11,522.95 36 个月 代码:
成服务项目 2019-440104-74-03-007252)
装配式建筑研 越秀区发改局(登记备案项目
5 发及产业化项 3,283.23 3,283.23 24 个月 代码:
目 2019-440104-74-03-007256)
合计 64,423.32 48,803.48
注:项目建设所需投入资金超过募集资金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的募投项目支出包含相关的人员费用,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人员费用,会出现同一公司通过不同银行存款账户支付人员工资的情况,不符合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应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的办理要求,因此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按季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具体流程如下:
1、人事部门按季编制各募投项目实施人员薪酬明细汇总表,经募投项目责任部门审核,财务部门复核最终确定;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各募投项目实施人员薪酬明细汇总表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并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同意后,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针对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相应的操作流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为此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保荐机构将对此事项实际操作流程进行监督,并督促公司加强管理。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