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10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314.84 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0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 万股,发行价格 13.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7,334,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9,299,453.72 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8,034,846.28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540 号”验资报告。
二、招股说明书关于募投项目承诺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 建设期 项目备案情况
号 集资金
1 生产能力提升 27,193.64 11,573.80 36 个月 广州市发改委(登记备案项目代码:
项目 2019-440104-74-03-007253)
2 信息化系统升 15,715.50 15,715.50 36 个月 越秀区发改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
级项目 2019-440104-74-03-007257)
3 研发中心建设 6,708.00 6,708.00 36 个月 越秀区发改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
项目 2019-440104-74-03-007258)
智能超高效地 越秀区发改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
4 铁环控系统集 11,522.95 11,522.95 36 个月 2019-440104-74-03-007252)
成服务项目
装配式建筑研 越秀区发改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
5 发及产业化项 3,283.23 3,283.23 24 个月 2019-440104-74-03-007256)
目
合计 64,423.32 48,803.48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若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在募集到位之后将予 以置换。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上述投资项目的需求,公司将通过自 筹方式解决。
三、拟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利用自筹资金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截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止,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合计人民币 8,314.84 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 自筹资金预 拟置换预先
号 项目名称 额 资金金额 先投入金额 投入自筹资
金金额
1 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27,193.64 11,573.80 4,841.88 4,841.88
2 信息化系统升级项 15,715.50 15,715.50 1,457.70 1,457.70
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708.00 6,708.00 1,810.61 1,810.61
智能超高效地铁环
4 控系统集成服务项 11,522.95 11,522.95 0.00 0.00
目
5 装配式建筑研发及 3,283.23 3,283.23 204.65 204.65
产业化项目
合计 64,423.32 48,803.48 8,314.84 8,314.84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拟置换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五、本次置换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314.84 万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能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维护股东整体利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314.84 万元。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014 号”《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地铁设计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