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4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
束当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27 号东鹏总部大厦
19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新明。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9 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877,197,99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178%(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56,981,158 股)。
其中,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95,612,878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66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1,585,1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16%%;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参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1,421,502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59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投票选举何新明先生、陈昆列先生、包建永先生、何颖女士、钟保民先生、孙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何新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876,551,2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30,774,8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7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何新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陈昆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876,551,2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30,774,802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7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陈昆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包建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876,551,2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30,774,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7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包建永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何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876,551,2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30,774,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7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何颖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钟保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876,551,2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30,774,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7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钟保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孙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876,551,2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30,774,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7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孙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投票选举甘清仁先生、殷素红女士、路晓燕女
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甘清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876,551,2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30,774,8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7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甘清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殷素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876,551,2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30,774,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7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殷素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路晓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876,551,2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30,774,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7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路晓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投票选举霍倩怡女士、薛延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霍倩怡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876,551,2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30,774,8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7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霍倩怡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薛延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876,551,2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2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30,774,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79%。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薛延祖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876,456,5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55%;反对 662,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5%;弃权 79,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0,680,1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59%;反对 66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38%;弃权 7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3%。
5、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876,456,5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55%;反对 662,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5%;弃权 79,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0,680,1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59%;反对 66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38%;弃权 7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3%。
6、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876,456,5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55%;反对 662,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