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4-086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公司拟变更 2021 年 10 月 29 日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
用途,由原方案“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该回购股份方案已回购的16,018,842 股将被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16,018,842 元。以截至本公告
披 露 日 的 总 股 本 为 基 数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1,173,000,000 股 变 更 为
1,156,981,158 股。
鉴于上述股份数量及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条款 原章程条款内容 修订后章程条款内容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1,173,000,000 元。前款所称人 1,156,981,158 元。前款所称人民
民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 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
定货币。 币。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73,000,000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56,981,158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本章程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其中本章
程第八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
第二百四 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十三条 第二款、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五 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十条第三款、第五十五条、第五
十六条、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
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二
十三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
百七十四条第(九)项、第一百
九十条、第二百一十条、第二百
一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三条、第
二百一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二条
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2023 年修订)所修订的相
关内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并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2023 年修订)于 2024
年 7 月 1 日正式施行后生效。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主要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