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1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 通 过 深 交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9:15-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王周林先生。
6、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持有公司股份数39,124,7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347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持有公司股份数39,124,2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346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7%。
4、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6,036,6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2310%。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金俊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投票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在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1.01选举王周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1)同意39,124,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36,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1.02选举鲁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1)同意39,124,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36,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1.03选举王雅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1)同意39,124,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36,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1.04选举王淑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1)同意39,124,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36,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2、《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在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2.01选举黄廉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1)同意39,124,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36,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2.02选举杨靖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1)同意39,124,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36,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2.03选举王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1)同意39,124,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36,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3、《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在表决时实行了累积投票制。
3.01选举沈财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1)同意39,124,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36,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3.02选举吴佳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
(1)同意39,124,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36,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4、《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为逐项表决的议案。
4.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9,124,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4.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9,124,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39,124,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1)同意39,124,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36,6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