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象新材”、“发行人”)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T 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海象新
材”A 股 1,834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6,800,987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63,643,891,000 股,配号总数为 327,287,782 个,起始号码为 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 000327287782。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0112072622%,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为 8,922.78577 倍。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T+1 日)上午在深
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08室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并将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此外,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
重点关注,并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38.67 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 T 日(2020 年 9 月 2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0 年 9 月 23 日(T+2 日)公告
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 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