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象新材: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申请报告》(浙海字第[ 2019)3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17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834万股新股。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招股说明书
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 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
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监管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