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2-045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晏小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东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晖盛景”)、宁波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晖朗姿”)、晏小平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520,4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82%。
2、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收到晨晖盛景、晨晖朗姿、晏小平《关于拟减持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告知函》,晨晖盛景(持有本公司股份5,262,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32%)、晨晖朗姿(持有本公司股份2,858,6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5%)、晏小平(持有本公司股份1,39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5%)计划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67,99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33,996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33,996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名称:晨晖盛景、晨晖朗姿、晏小平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晨晖盛景、晨晖朗姿、晏小平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的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晨晖盛景 5,262,333 4.32%
2 晨晖朗姿 2,858,603 2.35%
3 晏小平 1,399,500 1.15%
合计 9,520,436 7.82%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晏小平先生与晨晖盛景、晨晖朗姿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主体:晨晖盛景、晨晖朗姿、晏小平
2、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规划安排。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晨晖盛景、晨晖朗姿、晏小平计划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867,992股(含 4,867,99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33,996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33,996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实际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若公司自发行上市至减持公告之日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7、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
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晨晖盛景、晨晖朗姿、晏小平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减持相关承诺如下:
序 承诺方 承 诺 承诺内容 承诺时 承 诺 履行情况
号 类型 间 期限
一、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承诺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承诺人所持公司的该等股
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
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二、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
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自本次发
行上市至减持公告之日发生派
关 于 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所 持 事项,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
股 份 后的价格;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公 司 股 东晨 流 通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1 晖盛景、晨晖 限 制 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截至本公告
朗姿、晏小平 和 自 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披露日,承诺
愿 锁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承 诺 事项仍在严
定 股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 2020 履 行 格履行中。承
份 的 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 年 9 月 完 毕 诺人严格信
承诺 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上市 6 25 日 为止 守承诺,未出
个月内,发生派息、送股、转增 现违反承诺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 的情况。
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三、
前述股票锁定期满后,承诺人将
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合
法方式进行减持,届时将严格遵
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承诺人
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
有要求的,则承诺人将按相关要
求执行。四、本企业将严格履行
上述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
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若公司自本次发行上市至减
持 股 持公告之日发生派息、送股、转
5% 以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 截至本公告
上 股 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公 披露日,承诺
公 司 股 东晨 东 的 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2020 承 诺 事项仍在严
2 晖盛景、晨晖 持 股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年 9 月 履 行 格履行中。承
朗姿、晏小平 意 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25 日 完 毕 诺人严格信
及 减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为止 守承诺,未出
持 意 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现违反承诺
向 的 发行价,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票 的情况。
承 诺 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
月。若公司股票上市 6 个月内,
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为除
权除息后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