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3-048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数
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原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晏小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已披露的股东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公司股东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晖盛景”)、宁波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晖朗姿”)、晏小平作为一致行动人计划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867,99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33,996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33,996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二、股东股份减持进展情况
2023年6月15日,公司收到晨晖盛景、晨晖朗姿、晏小平共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上述股东于2023年1月4日—2023年6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46,7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股) (股)
集中竞价
2023年3月20日 20.78 90,000 0.07
交易
晨晖盛景 2023年1月4日、
大宗交易 20.17 993,454 0.82
2023年5月17日
小计 - 20.22 1,083,454 0.89
集中竞价 2023年2月7日—
21.17 841,300 0.69
交易 2023年6月15日
晨晖朗姿
大宗交易 - - - -
小计 - 21.17 841,300 0.69
集中竞价 2023年2月7日—
21.46 522,000 0.43
交易 2023年6月15日
晏小平
大宗交易 - - - -
小计 - 21.46 522,000 0.43
2023年1月4日—
合计 20.81 2,446,754 2.01
2023年6月15日
晨晖盛景、晨晖朗姿、晏小平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减持期间为2023年1月4日—2023年6月15日,减持价格区间为20.01元/股—23.91元/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3年2月7日—2023年6月15日,减持价格区间为20.18元/股—23.91元/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减持时间为2023年1月4日、2023年5月17日,减持价格为20.01元/股、21.07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与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例(%)
晨晖盛景 3,702,333 3.04 2,618,879 2.1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702,333 3.04 2,618,879 2.15
晨晖朗姿 2,091,603 1.72 1,250,303 1.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91,603 1.72 1,250,303 1.03
晏小平 1,134,500 0.93 612,500 0.5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34,500 0.93 612,500 0.50
合计持有股份 6,928,436 5.69 4,481,682 3.68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晨晖盛景、晨晖朗姿、晏小平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晨晖盛景、晨晖朗姿、晏小平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3、晨晖盛景、晨晖朗姿、晏小平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关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晨晖盛景、晨晖朗姿、晏小平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晨晖盛景、晨晖朗姿及晏小平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晨晖盛景、晨晖朗姿、晏小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