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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02 深市 壶化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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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化股份: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公告日期:2026-02-12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省长治市壶关经济开发区化工路 1 号)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二〇二六年二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公司相关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经济效益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公司已就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详细的市场调研与严格的可行性论证,是基于市场环境、技术水平、客户需求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未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因工程进展不及预期、设备价格上涨、当地人力成本提高等因素导致项目实施效果难以达到预期。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如果下游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新项目的业务开展未达预期,将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身的效益造成较为明显的负面影响,进而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起爆具销售收入及毛利率持续上涨,若未来市场供需情况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市场拓展情况不及预期,则可能导致公司新建年产 2,000 吨起爆具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的产能无法充分消化、起爆具销售毛利率下降等,进而导致项目效益不及预期。

    公司矿山工程机械设备购置项目主要为公司未来 3 年承接的矿山“钻爆运”
一体化项目购置施工设备,若未来 3 年公司无法获取到足够项目,可能导致该项目不能及时实施,同时,若未来获取的一体化项目销售价格不及预期或项目实施过程中成本、管理费用等高于预期等,则可能导致项目效益不及预期。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的固定资产将有较大规模的增加,折旧摊销明显增加。并且,由于市场开发等因素,可能使募投项目建成后至完全达产达效仍需要一定的过程,因此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将在
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公司将面临折旧、摊销额增加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二)市场及行业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风险

  民爆行业作为基础性产业,肩负着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任务。民爆产品广泛用于矿山开采、冶金、交通、水利、电力和建筑等领域,由于其在采矿业、基础工业、重要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民爆器材的需求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影响较大。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周期时,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通常相对较大,对矿产品的需求较大,从而对民爆产品的需求旺盛;当宏观经济低迷时,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可能放缓,采矿业一般开工不足,从而导致对民爆产品需求降低。

  尽管我国目前处于经济稳定发展、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的阶段,经济建设对民爆行业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发展形成了较稳固的保障,但若未来国家经济增速回落、基础建设投资放缓,对民爆产品的整体需求也将降低,这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行业政策风险

  为减少国内民爆企业之间的无序竞争、提升国内民爆企业的综合实力及全球化竞争力,民爆行业长期以来积极鼓励行业内的企业兼并重组,对许可产能较小的民爆企业则逐步淘汰。如工信部 2016 年发布的《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2021 年发布的《“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
(工信部规〔2021〕183 号)及 2025 年 2 月发布的《民爆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意
见》均明确提出鼓励行业内企业兼并重组,不断提升行业集中度。

  为顺应行业通过兼并重组不断提升行业集中度的发展趋势,公司自 2020 年首发上市以来积极并购行业内的其他工业炸药生产企业、民爆物品流通企业等,通过并购显著提高了公司的工业炸药产能、扩大了炸药生产点的销售覆盖范围,公司的经营规模及利润规模也是稳步增长。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持续提升公司规模,有可能面临与行业领先企业的差距拉大并失去竞争优势的风
险,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将受到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安全风险

  民爆器材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属于高风险行业,因而安全生产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但由于民爆行业固有的高风险性、爆破现场环境和气候的复杂性、民爆器材质量不合格、爆破施工人员操作不当等原因,不能完全排除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原材料成本是民爆产品生产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对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虽然根据国家出台的《关于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不再对民爆产品实行政府指导定价,而改为市场化定价;但若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受限于民爆行业的市场竞争和市场需求等因素,民爆企业若不能将该波动带来的影响完全转嫁给下游企业,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构成影响。

    3、行业特有经营模式所致的风险

  目前,我国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实行许可证制度,所有流程都由主管部门严格监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在生产环节,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企业在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按照核定的品种和产能进行生产。

  在销售环节,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在取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后方可销售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可以销售其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

  民爆行业特有的许可证制度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的
产能、产量的管控,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控制安全风险、稳定市场、避免无序竞争、保证了行业内企业的合理利润水平的作用;另一方面公司根据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和上下游行业变化及时调整产能、产量的自主性较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若未来我国民爆行业政策、特有的许可证制度和管控模式发生变化,公司不能及时适应行业政策和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

    4、经营资质可能缺失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爆破服务,均需在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资质的前提下进行,且公司必须遵守各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经营,以确保持续拥有相关经营资质。若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出现违反相关法规的情况,则将可能被暂停或吊销已有的经营资质,或者导致相关经营资质到期后无法及时延续,将会直接影响到本公司正常的业务经营活动。

    5、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民爆器材及爆破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本公司的市场形象,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保证质量,公司已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未曾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但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业务区域的扩大,质量控制的难度相应加大,如果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控制措施不能满足业务快速增长的需要,则将造成公司民爆器材及爆破服务质量的下降,进而影响其业内品牌知名度,造成原有客户和潜在客户流失。

    6、市场拓展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各类工业炸药和起爆器材等民爆器材。随着民爆行业产业链逐渐向下游延伸,爆破一体化业务在民爆产品市场中所占的比重逐渐提高,将给公司提供发展机遇,但也对公司的业务能力提出新的挑战。如果公司难以适应市场的发展形势,不能进一步开展新业务、拓展新市场,则将面临增长速度放慢甚至市场份额下降等不利局面。

    7、爆破服务业务无法适应新的竞争环境而出现业务萎缩甚至被市场淘汰的
风险

    2023 年 9 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
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指出: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严禁将爆破作业专项外包。大中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生产矿山采掘工程承包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生产矿山采掘工程承包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1 家,承包单位严禁转包和分包采掘工程及爆破作业项目。2、力争到 2025 年年底,生产矿山建立本单位采掘(剥)施工队伍或者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整体管理。

    根据上述政策要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总承包单位及爆破作业单位必须为同一家企业,同时部分地区要求金属非金属地上矿山比照该政策执行。

    公司全资子公司壶化爆破目前为山西省内仅有的三家同时拥有工程爆破和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之一,具备承接各类矿山总包业务的资质,并已积累了相关服务经验。因矿山总承包业务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购置采掘运输类设备,公司现阶段该类固定资产较少,若公司后续不能筹集足够资金购置相关设备,提升公司爆破服务的综合服务能力,则可能在新的行业政策要求下面临爆破业务收入规模逐步萎缩甚至被市场逐步淘汰的风险。

    8、原材料供应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市场供应大多较为充足,但个别原材料如黑梯炸药因其高危属性,供应商相对较少,未来若出现部分原材料供应商不能及时供货,同时公司短期内又未找到合适替代供应商的情况,则公司可能因原材料短缺导致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

    9、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96,385.23 万元、131,387.05 万元、
110,112.11 万元和 96,966.85 万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12,130.59 万元、
20,468.12 万元、14,001.81 万元和 14,554.87 万元,经营业绩存在波动。2024年公司业绩下滑主要系受行业内工业雷管市场需求量降低、山西省内及黑龙江省部分地区矿山停产,以及省内煤炭开采量下滑影响,导致公司省内及省外销售额均出现较大幅度降低,同比分别减少 17,131.27 万元和 4,358.91 万元。2025
年 1-9 月,山西省内煤炭开采量较 2024 年同期有所增长,带动省内销售额增加,叠加公司在省外及境外市场拓展情况良好,省外销售收入以及起爆具的境外销售收入增长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及归母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 24.64%和 40.53%。若未来民爆行业整体下行、公司主要销售区域下游矿山开采量缩减、公司并购工业炸药生产企业后的协同整合效果不及预期,或出现本节所述的其他风险因素,或多项风险因素同时发生,将有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波动乃至下滑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