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53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
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公司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 7,652,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公司发布减持
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于公司发布
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复星高科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鉴于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经届满,现将有关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根据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2022 年 2 月 18 日,因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完成并
上市,公司总股本新增 38.8893 万股,总股本变更为 127,926,796 股,故复星高科
减持计划披露时的减持数量须作相应调整,拟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7,675,6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除此之外减持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股) (%)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11 日
19.322 1,275,341 1.0000
交易方式 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
复星高科 大宗交易 2022 年 1 月 27 日 21.18 739,800 0.5801
集中竞价 2022 年 2 月 14 日
27.312 1,275,285 0.9999
交易方式 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
合计 3,290,426 2.5800
注 1:上述减持比例以减持当时的总股本 127,537,903 股计算。
注 2:因公司实施 2021 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导致复星高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0941%。
注 3: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公司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2021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 19.155 元/股—19.430 元/股;2022 年 1 月 27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的价格为 21.18 元/股;2022 年 2 月 14 日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
价格区间为 25.265 元/股—28.375 元/股。
注 4: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复星高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更新后)》。本次权益变动后复星高科累计减持 1,275,285 股,占减持当时总股本比例为0.9999%。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即 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上市,复星高科持有公司股份
6,473,744 股,占当时总股本(97,175,312 股)的 6.6619%;减持后复星高科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5,101,556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127,926,796 股)的 3.9879%,股份变动比例为 2.674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少比例 2.5800%,因公司实施 2021 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导致复星高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094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股东复星高科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价格未违反复星高科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减持价格承诺:“本公司的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减持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4、复星高科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复星高科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