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1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7,652,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于公司发布本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2021 年 11 月 20 日,公司收到复星高科出具的《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复星高科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至 11 月
19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 1,275,3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收到复星高科出具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复星高科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通过大
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739,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5801%。本次减
持后,复星高科持有公司股份 6,376,84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复星高科出具的《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计
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止 2022 年 2 月 9 日,复星高科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
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具体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占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公司总股本
(元/股) (股)
比例(%)
2021 年 11 月
集中竞价
11 日至 2021 19.322 1,275,341 1.0000
交易
复星高科 年 11 月 19 日
2022 年 1 月 27
大宗交易 21.18 739,800 0.5801
日
合计 2,015,141 1.5801
注 1:公司总股本数量以现有总股本 127,537,903 股计算。
注 2: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公司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2021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 19.155 元/股—19.430 元/股,2022 年 1 月 27 日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的价格为 21.18 元/股。
自公司上市以来至本告知函出具日,复星高科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比例为1.6620% (其中,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权激励导致股份被动稀释比例 0.0819%,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少比例 1.580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即 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上市,复星高科持有公司股份
6,473,744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97,175,312 股)的 6.6619%;本次减持后,复星高科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6,376,841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127,537,903 股)的 4.9999%,股份变动比例为 1.6620%,其中: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权激励导致股份被动稀释比例 0.0819%,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少比例 1.580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股东复星高科本次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价格未违反复星高科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减持价格承诺:“本公司的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减持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复星高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复星高科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