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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仔食品: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5

劲仔食品: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3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佳沃(青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及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刘特元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71,2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68%)的股东佳沃(青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沃农业”)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4,192,00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064,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128,00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4%。

    持有本公司股份24,548,8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09%)的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刘特元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38,4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2%。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仔食品”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佳沃农业及公司5%以上的股东、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刘特元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有公司    占公司总股
                                              股份数量    本的比例

 佳沃(青岛)现代

                    5%以上的股东,特定股东      71,280,000股        17.68%
 农业有限公司

                5%以上的股东,特定股东,董事、

    刘特元                                        24,548,832股        6.09%
                            副总经理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佳沃农业为自身战略发展需要;刘特元先生为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

    3.减持数量:

    (1)佳沃农业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4,192,000 股,
不超过劲仔食品总股本的 6%。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8,064,000股,不超过劲仔食品总股本的 2%;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劲仔食品股份总数的 1%。其中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6,128,000股,不超过劲仔食品总股本的 4%;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劲仔食品股份总数的 2%。若减持期间劲仔食品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2)刘特元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4,838,400 股,
不超过劲仔食品总股本的 1.2%。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劲仔食品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劲仔食品股份总数的1.2%。若减持期间劲仔食品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刘特元先生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
的发行价)。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减持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劲仔食品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三、承诺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与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佳沃农业承诺:

    (1)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若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本公司将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公司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公司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副总经理刘特元承诺:

    (1)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七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本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本人将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公司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价格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佳沃农业及刘特元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减持期间,股东佳沃农业及刘特元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减持时间、减持数量等,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佳沃农业及刘特元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票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佳沃农业及刘特元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股东佳沃农业及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刘特元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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