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华文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3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9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4,001.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5.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85.02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4,014.8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070.1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划至指定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110010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拟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2 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授权期限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可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4、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根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会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但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其他产品发行方提示的认购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募集失败风险、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期限短的产品。
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运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现金管理。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华文食品(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
2、华文食品(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华文食品(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华文食品(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华文食品(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