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华文食品 公告编号:2020-012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
定,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 5,528.00 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9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4,001.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5.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85.02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4,014.85 万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6,070.1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划至指定
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110010 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风味小鱼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9,923.01 9,923.01
2 品牌推广及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6,147.16 6,147.16
合计 16,070.17 16,070.17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5,528.00 万元,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拟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
1 风味小鱼生产线技术改 9,923.01 2,288.07
造项目
2 品牌推广及营销中心建 6,147.16 3,239.93
设项目
合计 16,070.17 5,528.00
四、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合计人民币 5,528.00 万元。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置换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合计人民币 5,528.00 万元。
4、会计师鉴证结论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110202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其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