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2-095
转债代码:127065 转债简称:瑞鹄转债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2 年 1 月最新修订颁布的《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批准,并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3 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章程条款 本次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1 第二条 公司在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二条 公司在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3498415XP。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3498415XP。
2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 22 号,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
邮政编码:241009。 路 22 号,邮政编码:241009。
3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
理、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4 新增 新增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
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5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的除外: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
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 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
6 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 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 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7 新增 新增第四十二条(三)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8 第四十一条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第四十一条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第四十二条 ……
第四十一条 …… 申请担保人应具备《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
9 申请担保人应具备《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 法》中规定的资信条件,公司方可为其提供担保。如违反股东大会、
法》中规定的资信条件,公司方可为其提供担保。 董事会审议程序及审批权限,违规对外提供担保,应按照公司相关
制度予以问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
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事会。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
10 备案。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 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0%。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
份总数的 10%。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 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
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有 供有关证明材料。
关证明材料。
11 第五十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 第五十一条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
会秘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公司股东名册。 会秘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将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会议期限;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会议期限;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股东;
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股东;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12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 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
体内容。 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其他方式表决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其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
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七个工作日。股权登
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七十七条 …… 第七十八条……
13 (二)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合并、分立、分拆、解散和清算;
…… ……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第七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