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0-011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731.26 万元,置换资金总额 5,731.2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7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90万股,每股发行价 12.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2,83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76,772,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6,06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出具《验资报告》(容诚
验字[2020]230Z0166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覆 25,814.00 25,814.00
盖件模具升级扩产项目
基于机器人系统集成的车
2 身焊装自动化生产线建设 18,630.00 18,630.00
项目(一期)
3 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研 5,162.00 5,162.00
发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49,606.00 49,606.00
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资金予以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
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止,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5,731.26 万元。拟置换金额为
5,731.2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 自筹资金预 拟置换预先
序号 募投项目 资金金额 先投入金额 投入自筹资
金金额
中高档乘用车
1 大型精密覆盖 25,814.00 25,814.00 2,412.19 2,412.19
件模具升级扩
产项目
基于机器人系
统集成的车身
2 焊装自动化生 18,630.00 18,630.00 2,992.64 2,992.64
产线建设项目
(一期)
汽车智能制造
3 装备技术研发 5,162.00 5,162.00 326.43 326.43
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49,606.00 49,606.00 5,731.26 5,731.26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731.2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5,731.26 万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符合募投项目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731.2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5,731.26 万元。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募资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731.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5,731.26万元。
4、会计师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2175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专户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