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5 证券简称:天地在线 公告编号:2021-057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22 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天地在线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40 人,包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4、对激励时间模式安排的说明:本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或上市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
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1)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首次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起24 30%
第一个行权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起36 30%
第二个行权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起48 40%
第三个行权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 2021 年授出,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
行权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 2022 年授出,则预留部 分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部分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日起24 50%
第一个行权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部分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日起36 50%
第二个行权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 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 30%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 30%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 40%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1 年授出,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
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授出,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授予部分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 50%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部分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 50%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股票期权行权条件、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行权/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0 年净利润为业绩基
数,对每个考核年度定比业绩基数的净利润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
完成情况分别对应的系数(X)核算行权/解除限售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的
考核目标对应的行权/解除限售批次及行权权/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
净利润增长率
行权/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首次授予部分 2021 年 20% 15%
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部分 2022 年 35% 25%
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部分 2023 年 50% 35%
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指标 业绩完成比例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00%
净利润增长率(A) An≦A
A
公司层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当批次计划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X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
标与上述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授出,
则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对应的行权/解除限售批次及行权/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
净利润增长率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预留授予部分 2022 年 35% 25%
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预留授予部分 2023 年 50% 35%
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指标 业绩完成比例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00%
净利润增长率(A) An≦A
A
公司层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当批次计划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X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解除
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行权/解除限售,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按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由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打分;激励对象的绩
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优秀、B-合格、C-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
核对象,激励对象需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方可行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个人当
年实际可行权/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年度考核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可行权/解
除限售额度。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的比例:
年度考核得分(X) X≥80 80>X≥60 X<60
考核结果 A(优秀) B(合格) C(不合格)
年度考核系数 1.0 0.8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 A-优秀、B-合格,则上一年度激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
/解除限售,当期未行权/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
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 C-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公司将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