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6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23 年 6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6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 2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昊先生。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股份176,141,82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3.8103%。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 人,代表股份175,748,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3.6676%。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 393,829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0.1427%。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 393,829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0.14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393,829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1427%。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012,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55%;
反对 105,4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3%;
弃权 5,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7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7951%;
反对 105,4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7880%;
弃权 5,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416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012,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55%;
反对 105,4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3%;
弃权 5,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7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7951%;
反对 105,4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7880%;
弃权 5,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4169%。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012,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55%;
反对 105,4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13%;
弃权 5,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7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7951%;
反对 105,4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7880%;
弃权 5,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4169%。
4、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昊先生、刘蕾女士、刘旭先生、匡翠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 选举刘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76,035,6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87,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393%。
是否当选:是
4.02 选举刘蕾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76,030,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82,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428%。
是否当选:是
4.03 选举刘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76,030,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82,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428%。
是否当选:是
4.04 选举匡翠思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76,030,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82,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428%。
是否当选:是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郭继军先生、周德洪先生、延新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5.01 选举郭继军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76,030,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82,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428%。
是否当选:是
5.02 选举周德洪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76,030,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82,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428%。
是否当选:是
5.03 选举延新杰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76,030,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82,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428%。
是否当选:是
6、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韩文彬先生、谭群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6.01 选举韩文彬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76,030,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82,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428%。
是否当选:是
6.02 选举谭群智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76,030,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282,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428%。
是否当选:是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