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5证券简称:北摩高科公告编号:2022-019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5 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6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淑敏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74人,代表股份 140,815,04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16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134,603,72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2.72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9 人,代表股份 6,211,315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33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26,068,947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0.2122%。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23 人,代表股份 19,857,6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779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9 人,代表股份6,211,31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332%。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639,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0%;反对 173,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30%;弃权 2,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20%。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639,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0%;反对 173,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230%;弃权 2,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639,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0%;反对 173,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30%;弃权 2,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892,9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48%;反对 173,2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45%;弃权 2,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639,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0%;反对 173,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30%;弃权 2,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892,9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48%;反对 173,2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45%;弃权 2,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
5、审议并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246,9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66%;反对 565,2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014%;弃权 2,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500,90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10%;反对 565,2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83%;弃权 2,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639,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0%;反对 173,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230%;弃权 2,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9,556,4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62%;反对 1,255,8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8918%;弃权 2,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639,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0%;反对 173,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30%;弃权 2,7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丰、刘梦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