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3-003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
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股东新疆恒厚、新疆鑫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公司股东新疆恒厚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恒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5,7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8%;股东新疆鑫石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鑫石”)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17,67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2023年1月2日,公司收到股东新疆恒厚、新疆鑫石出具的《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1月2日,新疆恒厚、新疆鑫石的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新疆恒厚、新疆鑫石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2022 年 7 月 20 日至
新疆恒厚 大宗交易 36.05 1,850,000 0.28
2022 年 9 月 7 日
2022 年 7 月 20 日至
新疆鑫石 大宗交易 35.96 4,450,000 0.68
2022 年 9 月 7 日
合计 - 6,300,000 0.97
注:合计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尾数与各分项占比之和的尾数之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新疆恒厚、新疆鑫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瑞森创盈投
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广州瑞森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新疆瑞森”)、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森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森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550,0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8.09%;新疆恒厚、新疆鑫石及其上述一致行动人自2022年6月22日披露《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618,627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2.2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新疆恒厚、新疆鑫石及其上述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274,7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8%。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500,000 1.46 7,650,000 1.18
新疆 其中:
9,500,000 1.46 7,650,000 1.18
恒厚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9,456,730 4.53 25,006,730 3.85
新疆 其中:
29,456,730 4.53 25,006,730 3.85
鑫石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数量、价格未违反新疆恒厚、新疆鑫石在《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
的相关承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的股份
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新疆恒厚、新疆鑫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5、新疆恒厚、新疆鑫石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
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
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股东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新疆恒厚持有公司股份 7,65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1.18%,新疆鑫石持有公司股份 25,006,7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5%;新
疆恒厚、新疆鑫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瑞森、宁波森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6,274,7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8%。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新疆恒厚、新疆鑫石出具的《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告知函》,新疆恒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 7,65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8%;新疆鑫石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 25,006,7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有比例(%)
新疆恒厚 7,650,000 1.18
新疆鑫石 25,006,730 3.85
合计 32,656,730 5.0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企业自身资金周转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新疆恒厚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 7,65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8%;新疆鑫石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 25,006,7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5%(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6、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新疆恒厚、新疆鑫石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如下:
1、减持数量及方式:(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2)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导致所持公司股份低于 5%的,本企业将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1)项的规定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新疆恒厚、新疆鑫石与新疆瑞森、宁波森润作为一致行动人应合并计算减持数量。
2、减持价格:减持价格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执行。
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