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2-104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股东宁波森润、新疆鑫石、新疆瑞森、新疆恒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
到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森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
森润”)、新疆鑫石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鑫石”)、
新疆瑞森创盈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广州瑞森创盈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瑞森”)、新疆恒厚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恒厚”)出具的《关于减持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1%的告知函》,获悉宁波森润、新疆鑫石、新疆瑞森、新疆
恒厚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森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C 区 F0203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新疆鑫石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北京路街道阿乐腾肯特社区喀什东路 17
号 2 楼 4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新疆瑞森创盈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北京路街道阿乐腾肯特社区喀什东路 17
号 12 楼 3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4 新疆恒厚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北京路街道阿乐腾肯特社区喀什东路 17
号 2 楼 3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2 月 5 日
股票简称 森麒麟 股票代码 002984
变动类型(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宁波森润 A 股 2,328,909 0.36
新疆鑫石 A 股 2,300,000 0.35
新疆瑞森 A 股 1,298,600 0.20
新疆恒厚 A 股 1,000,000 0.15
合 计 6,927,509 1.07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本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4,994,392 0.77 2,665,483 0.41
宁波森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994,392 0.77 2,665,483 0.4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7,306,730 4.20 25,006,730 3.85
新疆鑫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306,730 4.20 25,006,730 3.8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3,229,510 0.50 1,930,910 0.30
新疆瑞森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29,510 0.50 1,930,910 0.3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新疆恒厚 合计持有股份 8,650,000 1.33 7,650,000 1.18
1 减持比例尾数与各分项占比之和的尾数之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650,000 1.33 7,650,000 1.1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44,180,632 6.80 37,253,123 5.73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4,180,632 6.80 37,253,123 5.73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系股东宁波森润、新疆鑫石、新疆瑞森、新疆恒厚履行前期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以下简称“计划一”),公司股东
宁波森润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
10,873,0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
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
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将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以下简称“计划二”),公司股东
新疆恒厚及新疆鑫石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合计 23,374,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0%。其中,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
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
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 2%(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
2 合计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尾数与各分项占比之和的尾数之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3 合计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尾数与各分项占比之和的尾数之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以下简称“计划三”),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