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1-085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1日在青岛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8日以通讯及直接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现场参加董事5名,董事王宇先生,独立董事徐文英女士、张欣韵先生、宋希亮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秦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秦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选举林文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选举秦靖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选举许华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选举王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秦龙先生、林文龙先生、秦靖博先生、金胜勇先生、许华山女士、王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徐文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选举宋希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选举李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上司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文英女士、宋希亮先生、李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徐文英)》(公告编号:2021-09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宋希亮)》(公告编号:2021-09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鑫)》(公告编号:2021-09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徐文英)》(公告编号:2021-09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宋希亮)》(2021-09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李鑫)》(2021-098)、《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度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将2021年度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由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调整为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理财产品品种、投资期限等保持不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1年度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度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的核查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本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核查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92)。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度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的核查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