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1-061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
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公司股东新疆润泽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青岛润泽森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泽森”)计划在其所持本公司首发限售股解禁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490,068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润泽森出具的《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润泽森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经过半且减持公司股份比例已超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润泽森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2021年9月29日至
集中竞价交易 29.07 181,800 0.03
2021年9月30日
润泽森 2021年10月15日至
大宗交易 32.13 9,600,000 1.48
2021年10月26日
合 计 - 9,781,800 1.51
润泽森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 28.24 元/股-32.57 元
/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名称
(股) (%) (股) (%)
合计持有股份 24,362,100 3.75 14,580,300 2.24
其中:
润泽森 24,362,100 3.75 14,580,300 2.24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本次减持前,润泽森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鑫石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森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恒厚创盈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新疆瑞森创盈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曾用名:广州瑞森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计持有公司股份83,377,5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83%;本次减持后,润泽森及其上述一致行动人共计持
有公司股份73,595,7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33%。
二、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疆润泽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北京路街道阿乐腾肯特社区喀什东路17
号2楼21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10月26日
股票简称 森麒麟 股票代码 002984
变动类型(可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9,781,800 1.51
合 计 9,781,800 1.5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83,377,550 12.83 73,595,750 11.3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3,377,550 12.83 73,595,750 11.3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系股东润泽森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公司股东润泽森计划在其所持本公司
首发限售股解禁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合计不超过19,490,068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2%(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
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本次减持情况与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价格未违反润泽森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4、本次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