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
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度年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60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131 人,其中 5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0 年度收入总额为 187,578.7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163,126.3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73,610.9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74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31,843.3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8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小勤,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在 2023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奥飞数据、浩洋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根,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 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朝阳科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小勤、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共 90万元(含税)。
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拟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审核,结合年度审计工作沟通及监督情况,作出专业判断,认为容诚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资料,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进行了仔细核查,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了良好诚信和职业道德,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相关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此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容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