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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朝阳科技: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 RSM 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 5 亿元,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从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成立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
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 号(自编 1 号楼)X1301-D9789(集群注册)(JM),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员工 3,051
人。其中,合伙人 106 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全所共有 2,800 余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770 余人。

    拟承做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诗学,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
开始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韶能股份(SZ:000601)、四方精创(SZ:300468)等多家上市公司、IPO 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根,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
先后为众业达(SZ:002441)、华立股份(SH:603038)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拟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罗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
务,2019 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三)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总收入共计 105,772.1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69,691.5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5,557.89 万元;为 210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建筑及工程地产、软件和信息技术、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对于本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近 3 年内,该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
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上述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拟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2020 年度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财务数据进行审计的过程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了良好诚信和职业道德,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相关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此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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