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Everbest Machinery Industry Co., Ltd.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 19 栋)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3,333.34 万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3 月 31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3,333.34 万股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袁剑敏及公司股
东、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车海霞承诺:
(1)自公司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华盛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华盛昌回购该部分;
(2)若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华盛昌股票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华盛昌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华盛昌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
价,本人持有华盛昌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华盛昌股
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3)本人在华盛昌担任董事、高管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
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
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 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锁定承诺 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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