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9 证券简称:雷赛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
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赛智能”)
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计划”)和《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所有激励对象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需注销的 208 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85,750 份,预留授予部分需注销的 29 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31,000 份。前述情形合计应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 1,616,750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本期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期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在内部办公 OA 系统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22 年 8 月 26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4 日止,在公示
期间,公司监事会及相关部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
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7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2 年 11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8、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共计 1,616,750 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
1、行权条件未成就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需达成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方可行权:(1)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2)以 2021 年营业
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公司需对所有激励对象(不含已离职人员)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
本次拟注销激励对象因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为1,616,750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需注销的208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85,750份,预留授予部分需注销的29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1,000份。
综上,前述情形合计应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1,616,750份,占当前公司总股本0.5227%,涉及激励对象共计237人。
本次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予以办理后最终完成。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同意对所有激励对象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前述情形合计应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1,616,750份。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
本次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尚需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相关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报告出具之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及《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