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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6

瑞玛精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65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已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实施完毕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简述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 5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0.5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11 月 30 日为预留授权日,向 6 名激励对象授予 59.5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0、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0,652,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8,097,83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实施完毕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P=14.8-0.15=14.65 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
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
实施完毕,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4.8 元/份调整为 14.65 元/份。

    五、律师出具的专项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以及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以及本次注销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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