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976 深市 瑞玛精密


首页 公告 瑞玛精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瑞玛精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4

瑞玛精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2-015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136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5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 40,983,345.9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266,654.10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20 年 3 月 3 日存入公司资金账户,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01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建设期  已投入    完成
                                            投入金额            金额      比例

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  41,504.60  38,945.88  24 个月  10,735.21  27.56%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4,480.79  4,480.79  12 个月  4,132.38  92.22%

            合计                45,985.39  43,426.67    -      14,867.6  34.24%

    三、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 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 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 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

    主要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发
 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 型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2、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

    主要投向商业银行、信托机构、财富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保本 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保证,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 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将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 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授权董事长或由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现金管理,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根据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规定的投资品种范围,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信托机构、财富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履行的审核、审批程序


  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规定的投资品种范围内,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信托机构、财富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本金安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并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的收益,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旨在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 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 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对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华林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 2 亿
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出具的《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