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1-038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2021 年 5 月 20 日,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方案: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000,000.00 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计转增股本20,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20,000,000 股,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100,859,944.23 元结转下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20,0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1 年 6 月 16 日。
3、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4、首发前限售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217 陈晓敏
2 01*****384 翁荣荣
3 08*****219 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 02*****378 鲁存聪
5 01*****659 麻国林
6 02*****921 杨瑞义
7 01*****720 鲁洁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1 年 6 月 7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6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70,612,500 70.61% 14,122,500 84,735,000 70.61%
首发前限售股 70,612,500 70.61% 14,122,500 84,735,000 70.61%
无限售条件股份 29,387,500 29.39% 5,877,500 35,265,000 29.39%
总股本 100,000,000 100% 20,000,000 120,000,000 100%
注:上表中的数据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20,000,000 股摊薄计算,公司 2020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4627 元。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敏、翁荣荣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方友平、高级管理人员解雅媛承诺:“其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做相应调整”;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在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9.01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
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15.35 元/股。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 28 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联系人:方友平、刘薇
咨询电话:0512-66168070
传真电话:0512-66168077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