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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75 深市 博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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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杰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5

博杰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杰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或“民生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博杰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6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具体事项如下,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11 月 17 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在 T 日参与优
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原股东与社会公众投资者在 2021 年 11 月 17 日(T 日)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
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1 日日终为准。

    4、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11 月 19 日(T+2 日)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526,000,000 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包销基数为 526,000,000 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
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 157,800,000 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并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7、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
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重要提示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杰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博杰转债”)已获得中国证 券 监 督管 理 委 员会 ( 以 下简 称“ 中 国 证监 会” ) 证 监许 可[2 021] 271 4 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人民币 526,000,000 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共计 5,260,000 张,按面值发行。

    3、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博杰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51”。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6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博杰股份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3.7655元可转债的比例,并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本次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975”,配售简称为“博杰配债”。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
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网上配售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为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5、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39,688,0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5,259,951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91%。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6、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072975”,申购简称为“博杰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为 10 张(1,000 元),每 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万张(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7、本次发行的博杰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博杰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8、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9、投资者请务必注意公告中有关博杰转债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博杰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本公告仅对发行博杰转债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博杰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博杰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T-2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12、投资者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
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发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和利率波动导致可转债价格波动的投资风险。

    13、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民生证券”)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

 发行人、博杰股份、公司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转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526,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博杰转债

 本次发行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526,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行
                              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  指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股权登记日(T-1 日)          指 2021 年 11 月 16日

 优先配售日、申购日(T 日)    指 2021 年 11 月 17日,指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

                              配售、接受投资者申购的日期

 原股东                        指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
                              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
                              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数量符合规定等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
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6,000,000 元,发行数量为

5,260,000 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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