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2月 23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了本次回购方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 购期间将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 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87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购买股份的最高成
交价为 17.7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03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
15,283,618.00 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情况符合公司 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公
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起(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每五个交
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 100 万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上市公司应当合理安排每日回购股份数量,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情形回购股份的,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但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规定。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 开盘集合竞价;
(2) 收盘前半小时内;
(3)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