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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70 深市 锐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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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锐明技术:监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
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祥礼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确认: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定期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7、审议《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情况有关说明:

  (1)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职务与岗位职责领取薪酬,
  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9、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监
事会同意提名吴祥礼先生、陈灵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与会监事对以下候选人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9.1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吴祥礼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2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灵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81.20 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
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4.50 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6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符合行权资格条件的 40 名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上述预留授予第二批次激励对象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对符合行权条件的 40 名预留授予第二批次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自主行权事宜,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5.75 万份,行权价格为 21.05 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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