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任期将于
2024 年 5 月 12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 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
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
赵志坚先生、望西淀先生、刘垒先生、黄凯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提名向怀坤先生、梁金华先生、金振朝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梁金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组建的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人数没有超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议案需提交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将对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独 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成员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卸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为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赵志坚先生:男,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
电讯工程学院(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系。1984 年 7 月-1998 年 7 月
服务于四川长虹电子集团,先后任第一设计所副所长和视听产品事业部总经理;
1998 年 8 月-2000 年 9 月服务于深圳先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兼总
工程师;2000 年 9 月-2002 年 7 月服务于香港超越集团,任常务副总经理;2002
年 9 月至今,创建深圳市锐明视讯技术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 05 月 15 日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志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43,929,3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41%。除此之外,赵志坚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志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深圳证监局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日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2022)216 号》,对赵志坚先生出具了警示函,除此之外,赵志坚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望西淀先生:男,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
国防科技大学电子技术系。1990 年 7 月-1998 年 10 月服务于四川长虹电子集团
有限公司,任数字视听事业部高级工程师;1998 年 10 月-2000 年 8 月服务于深
圳先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软件开发部经理;2000 年 9 月-2002 年 7 月服务
于香港超越集团,任研发部经理;2002 年 9 月至今,创建深圳市锐明视讯技术
有限公司。2015 年 05 月 15 日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望西淀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1,680,9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32%。除此之外,望西淀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望西淀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刘垒先生:男,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合肥工
业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本科学历。2001 年 7 月-2005 年 3 月服务于深圳
市富士康科技集团,先后任品质工程师、主管,生产质量、售后质量主管;2005
年 4 月-2014 年 1 月服务于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 CDMA 事业
部供应商质量、研发质量主任工程师,无线产品经营事业部质量经理、总监;2014 年 2 月至今服务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73,3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0%。除此之外,刘垒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黄凯明先生:男,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荷兰莱顿大学,计算机科学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厦门大学计算机实验室主任、荷兰莱顿大学嵌入式软件开发团队科学程序员、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防火墙网络安全软件开发工程师、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2012 实验室中央硬件部主任工程师。于 2014 年 2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全球技术服务中心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凯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92%。除此之外,黄凯明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向怀坤先生:男,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高级工程师,工信部全国信息化工程师——GIS应用水平考试专家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教育厅千百十培养人才,深圳市智能交
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安全生产专家组交通运输领域专家。1998 年
04 月至 2004 年 5 月就职于北京工业大学,教师;2004 年 6 月至 2005 年 4 月就
职于深圳桑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部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2007 年 9 月 至今就职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现更名为深圳职业技术大学)汽车与交通学院,
教师。2021 年 5 月 12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向怀坤
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向怀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梁金华先生:男,1971 年 2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1992 年-1996 年于湖北鄂 州市吴都商场任财务科科长,1996 年-2000 年于深圳长城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 经理,2000 年-2004 年于深圳市港泰源集团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裁,现就职于 深圳联杰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主任会计师职务。曾担任深圳市普博科技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科陆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梁金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金 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7、金振朝先生:男,1979 年 5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2002 年 6 月至 2004 年 6 月就职于湖北帅伦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法务;2004 年 9 月至 2007 年 6 月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硕士;
2007年6月至2009年6月就职于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担任法务经理;2009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
管委会副主任,2020 年 6 月至今任惠来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
12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振朝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振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