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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4

锐明技术: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3-07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公司于 2023年 5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 大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2023 年 5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鉴于为本公司服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延 续性,经与大华和北京大华国际友好协商,公司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 2023 年 12 月 5 日,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37 人,注册会计师108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 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03.7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722.59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 0 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0 家。本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 万元,拟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亿元。北京大华国际计提的职业风险金 100 余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0 次。期间有 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安排项目合伙人:姓名周俊祥,1993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89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1 年 6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家。

  拟安排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张燕燕,2021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2年 5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其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春玉,2007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8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3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 170 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 50 万元。关于 2023 年年
度审计费用,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已为公司提供 4 年年报审计服务(2019 年-2022
年),此期间大华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为本公司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大华、北京大华国际友好沟通,公司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北京大华国际、大华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 年12月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北京大华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
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均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经在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了执行证券期货业务的备案,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 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3、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 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 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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