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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2

锐明技术: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3-06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以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2021 年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价值在线”)就《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已在内部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14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
书面提出的异议或意见。此外,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次激励计划获得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权日/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以2021年3月19日为授权日/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4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30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72万份,限制性股票30万股。金杜律师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价值在线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1年5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及《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完成向符合条件的233名激励对象授予272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授予3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72,800,000股增加至173,100,000股。
    6、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调整和暂缓授予事项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金杜律师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暂缓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价值在线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暂缓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2021年8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向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2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73,100,000股增加至173,120,000股。

    8、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110.3万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2.4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注销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金杜律师就本次激励计划注销及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价值在线就本次激励计划注销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2 年 5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登记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10、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次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1、2022年8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12、2022年9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同意调整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金杜律师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价值在线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3、2022年9月22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14、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注销及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金杜律师就本次激励计划注销及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价值在线就本次激励计划注销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5、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次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6、2023 年 7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17、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18、2023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42.12 元/份调整为 41.82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金杜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1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73,12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2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72,99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实施完毕。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1)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P=42.12-0.10=42.02 元/份;

    (2)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P=42.02-0.20=41.82 元/份。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42.12 元/份调整为
41.82 元/份。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 2021 年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鉴于公司 2021 及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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