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2-08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股票期权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期权简称:锐明JLC3
期权代码:037311
股票期权本次预留授权日:2022年10月25日
股票期权本次预留授予登记数量:186万份
股票期权本次预留授予登记人数:97人
股票期权本次预留行权价格:21.25元/份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2年11月15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5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2、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4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或意见。2022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7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5、 2022 年 8 月 9 日 , 公 司 在中 国 证监 会 指定 信 息披 露平 台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向符合条件的177名激励对象授予969万份股票期权。
6、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比例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同意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比例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除上述调整外,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7、2022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比例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8、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9、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或意见。2022年11月8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1、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2022年10月25日
2、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人数:97人
3、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86万份
4、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21.25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授予的部分预留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拟授予权益 占当前公司股
数量(万份) 总量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97人) 186 15.36% 1.08%
合计 186 15.36% 1.08%
注:(1)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次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7、本次授予的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1)行权有效期
本次授予的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有效期为自预留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等待期
本次授予的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授权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
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行权安排
本次授予的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 3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 4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 3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8、本次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次授予的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 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A)
行权安排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以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 以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
第一个行权期 2022年 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达到 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6.80% 9.76%
以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 以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
第二个行权期 2023年 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达到 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49.60% 74.72%
以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 以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
第三个行权期 2024年 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达到 考核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81.60% 167.12%
按照以上业绩目标,各期行权比例与考核期考核指标完成率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净利润(A) An≤A
A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的比例。在公司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期计划行权额度×当期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当期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卓越(A)、优秀(B+)、称职(B)、待改进(C)和不合格(D)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考核结果(S) S≥90 90>S≥80 80>S≥60 6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