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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8

锐明技术: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6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
 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
 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明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 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57)。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8)。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监事谢长朗先生提请辞去监事会监事职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周而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暨增补监事的公告》告编号:2021-062)。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有利于促进公司未来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事项投资金额及投资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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