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6: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以电话、口头方式通知全体
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半数以上
董事推选的董事赵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赵志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如 下:
(1)战略委员会:选举向怀坤、刘志永、赵志坚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其中赵志坚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本子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提名委员会:选举金振朝、向怀坤、赵志坚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金振朝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本子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3)审计委员会:选举刘志永、金振朝、望西淀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刘志永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本子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向怀坤、金振朝、望西淀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向怀坤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本子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志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孙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望西淀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文涛先生、孙继业先生、刘垒先生、陈建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同意聘任刘必发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以上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聘任赵志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本子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关于聘任望西淀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子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3)《关于聘任刘文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子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4)《关于聘任孙继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子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5)《关于聘任刘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子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6)《关于聘任陈建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子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7)《关于聘任孙英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子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8)《关于聘任刘必发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本子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吴祥礼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丹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