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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0

锐明技术: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970      股票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1-022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44人调整为241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由276万份调整为272万份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锐明技术”)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44人调整为241人,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由276万份调整为272万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 与限 制性股 票激励 计划 实施考 核管 理办法 >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1 年 3 月 4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了《深圳
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2021年3月4日至3月1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意见或异议。2021年3月16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3月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孙本源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 于 < 公司 2021 年 股票 期 权 与限 制 性股 票 激 励计划( 草 案) > 及 其摘 要 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3月20日披露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就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情况说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2名激励对象因拟离职均自愿放弃
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44人调整为241人,其中股票期权的激励人数由236人减少3人,调整为 233人;限制性股票的激励人数不变,仍为11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数量由276万份调整为272万份,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做调整,仍为32万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际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个别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股票期权,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等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系个别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股票期权。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和授予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锐明技术就本次调整和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现阶段所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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