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号:2020-026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 2273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16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8.00 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10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820,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8,190,736.66 元,募集资金净额 752,609,263.34 元。
截止 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70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943,396.23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768,907,125.67 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18 年第一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
田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存放各个
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并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
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监管
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根据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
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
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 5%(按照孰低原则),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
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55904849810602 432,370,000.00 432,477,125.67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司深圳分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14879900031 151,523,300.00 151,523,300.00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司深圳分行 89543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73060122000208818 137,650,700.00 137,650,700.00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司深圳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41973087975 47,256,000.00 47,256,000.00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司深圳福田支行
合 计 768,800,000.00 768,907,125.67
三、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明细 金额(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752,609,263.34
减:已使用募集资金(注 1) 2,943,396.23
减:银行手续费
加:银行利息收入 107,125.67
加:尚未置换及未支付的发行费(注 2) 19,134,132.89
期末余额 768,907,125.67
注 1: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承销协议和保
荐协议,公司共应支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和保荐费用含税 53,000,000.00 元(其中
1,000,000.00 元已支付),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并将公司
募集资金余额 768,800,000.00 元于2019年 12 月 10 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 755904849810602 开立的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扣除的承销和保荐费用
52,000,000.00 万元对应税金 2,943,396.23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 2:尚未置换及未支付的发行费包括除承销和保荐费以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
18,190,736.66 元,以及已支付的承销和保荐费不含税 943,396.23 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7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752,609,263.3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43,396.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2,943,396.2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累计投入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的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部分变更) 金额(2) =(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 否 432,370,000.00 432,370,000.00 2022 年 0.00 不适用 否
产业化项目
2.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 否 151,523,300.00 151,523,300.00 2021 年 0.00 不适用 否
3.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否 137,650,700.00 137,650,700.00 2022 年 0.00 不适用 否
4.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1,065,263.34 31,065,263.34 2,943,396.23 2,943,39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