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第 2229 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95,263,1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615,577.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1,405,908.5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8,209,668.45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 24,528,301.89 元(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28,301,886.79 元,前期已经支付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3,773,584.90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325,087,275.11 元,已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全部到账,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19)0012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325,087,275.11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76,362,093.87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16,877,606.66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12,329,476.49
手续费支出 849.15
项目 金额
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23,021.6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9,740,270.54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 119,740,270.54 元(包含募
集资金利息收入并扣减手续费),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9,740,270.54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90,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用 途、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上述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子公司和保荐机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星展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该三方监管协议与深交所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三方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不存在违反监管 协议的行为。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储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专户银行 账户名称 专户账号 截至 2020年 12 备注
月 31 日余额
中信银行滁州 嘉美食品包装
分行 (滁州)股份 8112301012200561606 25,997,007.51 总账户
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滁州 临颍嘉美印铁 8112301012100560997 - 二片罐生产线建
分行 制罐 设项目(临颍嘉
专户银行 账户名称 专户账号 截至 2020年 12 备注
月 31 日余额
有限公司 美)
星展银行(中 简阳嘉美印铁 三片罐生产线建
国)有限公司天 制罐 30016014888 3,149,851.22 设项目(简阳嘉
津分行 有限公司 美)
星展银行(中 四川华冠食品 三片罐生产线建
国)有限公司天 有限公司 30016016288 593,411.81 设项目(简阳嘉
津分行 美)
合 计 29,740,270.54
截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74.03 万元(包
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并扣减手续费),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974.03 万元, 差额 9,000.00 万元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第
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7,636.21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816.84 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业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天衡专字(2019)01402 号 报告。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以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0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 9,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9,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9,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
银行贷款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
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述已披露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
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发行费用) 本年度投入募
308,209,668.45 集资金总额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