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3 年 4 月 25 日 16:00;
2.网络投票: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5 日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 号广电中心 A
塔三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瑜。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6 名,代表股份331,743,3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7184%;其中:
通过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 名,代表股份
326,278,9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2188%;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9 名,代表股份
5,464,3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996%。
(八)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
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其中第四项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占出席本次股东 反对 占出席本次股东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31,721,404 99.99340% 21,900 0.00660% 0 0.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占出席本次股东 反对 占出席本次股东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31,721,404 99.99340% 21,900 0.00660% 0 0.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占出席本次股东 反对 占出席本次股东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31,721,404 99.99340% 21,900 0.00660% 0 0.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占出席本次股东 反对 占出席本次股东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31,721,404 99.99340% 21,900 0.00660% 0 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大会中小投资者 反对 大会中小投资者 弃权 大会中小投资者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8,267,956 99.73582% 21,900 0.26418% 0 0.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占出席本次股东 反对 占出席本次股东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31,721,404 99.99340% 21,900 0.00660% 0 0.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保理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占出席本次股东 反对 占出席本次股东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71,570,356 99.96941% 21,900 0.03059% 0 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大会中小投资者 反对 大会中小投资者 弃权 大会中小投资者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8,267,956 99.73582% 21,900 0.26418% 0 0.00000%
关联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
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占出席本次股东 反对 占出席本次股东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31,721,404 99.99340% 21,900 0.00660% 0 0.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占出席本次股东 反对 占出席本次股东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29,575,247 99.34647% 2,168,057 0.65353% 0 0.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汤胤、肖万、李震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其中: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候选人 (股)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中小投资者同意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总数的比例 票数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汤胤 331,437,205 99.90773% 7,983,757 96.30755%
肖万 331,437,205 99.90773% 7,983,757 96.30755%
李震东 331,437,205 99.90773% 7,983,757 96.3075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湛小宁、王语轩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