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GUANG ZHOU GRG METROLOGY & TEST CO.,LTD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及招股意向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中相同的含义)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本次公开发行前全体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控股股东无线电集团和及其下属企业广电运通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敦鹏、曾昕、陈旗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黄敦鹏、曾昕、陈旗、黄沃文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公司控股股东无线电集团和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黄敦鹏、曾昕、陈旗、黄沃文承诺:(1)若其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则减持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准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价格;(2)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价格,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价格,则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上述承诺仍然有效。
公司控股股东无线电集团和其下属企业广电运通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黄敦鹏、曾昕、陈旗、黄沃文承诺:如未能履行上述股份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该部分股票出售所得收益将上缴发行人所有。
二、本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1、控股股东无线电集团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单位对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持有股份总数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至本单位减持期间发生除息、除权事项,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和减持价格下限进行相应调整)。
本单位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适用此项条款时,本单位一致行动人(如有)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本单位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若本单位违反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原因并公开道歉,且本单位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所得归公司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减持所得之日起的五日内将该所得支付至公司指定的账户。如本单位未及时足额上缴的,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中与本单位未上缴的减持所得加自延期之日起至现金红利派发日止每日万分之三的滞纳金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该等现金分红作为本单位应上缴公司的减持所得并归公司所有。
2、持股 5%以上股东广电运通、黄敦鹏、曾昕减持意向的承诺
广电运通承诺:本单位对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持有股份总数的 5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至本单位(本人)减持期间发生除息、除权事项,其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和减持价格下限进行相应调整)。本单位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适用此项条款时,本单位一致行动人(如有)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本单位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黄敦鹏、曾昕承诺:本人对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持有股份总数的 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至本单位(本人)减持期间发生除息、除权事项,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和减持价格下限进行相应调整)。本人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适用此项条款时,本人一致行动人(如有)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广电运通、黄敦鹏、曾昕承诺:若本单位(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原因并公开道歉,且本单位(本人)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所得归公司所有。本单位(本人)将在获得减持所得之日起的五日内将该所得支付至公司指定的账户。如本单位(本人)未及时足额上缴的,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单位(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单位(本人)未上缴的减持所得加自延期之日起至现金红利派发日止每日万分之三的滞纳金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该等现金分红作为本单位(本人)应上缴公司的减持所得并归公司所有。
三、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公司公信力、品牌和声誉受不利事件影响的风险
公司作为独立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机构进行经营活动,将技术和服务融入品牌,公信力、品牌和声誉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也是取得检验检测服务订单的重要原因。公司历来十分重视公信力、品牌和声誉的维护,建立了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强化服务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确保计量检测数据真实、客观、有效,严格管控计量检测证书报告的制作、审批和签发环节,确保
证书报告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公司一旦发生公信力、品牌和声誉受损的事件,将严重影响客户的选择,进而影响公司业务开展,严重情况下,将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二)政策和行业标准变动风险
检验检测服务业是政策导向较强的行业,政府的发展政策影响着行业的发展速度。公司近年快速发展得益于政府对检验检测服务业的行政监管逐步开放、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虽然检验检测服务业市场化发展已被国家政策方针所确认,但随着各方机构不断涌入,检验检测服务供给量快速增加,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存在现有产业政策、行业资质认证标准、市场准入规则和行业标准的调整,可能出现局部的不利于行业市场化发展的政策和规定,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我国检验检测服务机构数量众多,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随着政府对检验检测服务市场的逐步放开,民营机构面临着较好的发展机会,外资机构也凭借雄厚的资本实力和丰富的运作经验进入我国检验检测服务市场,行业内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面对激烈市场竞争,公司可能存在较难开拓新市场且既有市场份额可能被竞争对手挤占的风险,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8,26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元,通过向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
每股发行价: 在发行价格区间内,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 ★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股
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32 元(以 2019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
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以★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加
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以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值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它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人民币普通股(A
发行对象: 股)股东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扣除公司承担的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概算: 43,980,619.01 元
其中:保荐承销费用 32,711,905.00 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4,018,867.93 元
律师费用 1,505,660.44 元
用于本次发行信息披 5,094,339.72 元
露费用
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 649,845.92 元
作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