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965 股票简称:祥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3
债券代码:128139 债券简称:祥鑫转债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公告之日,郭京平先生持有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9.29%的股份,郭京平先生拟于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6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5%。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宜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签约后尚需办理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郭京平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郭京平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京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00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29%,其中质押 8,600,000 股,司法冻结 50,980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
持的期间除外)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不超过 7,600,000 股本公司股份(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5%。
4、减持方式:协议转让
5、减持价格:参照协议转让的定价规则,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6、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二)本次拟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
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在股份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本人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5)如果本人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本人承诺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尽可能避免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及关联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并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依法进行,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郭京平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在正式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后,尚需办理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郭京平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郭京平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