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4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561 号)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募集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4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14.39 元,共计募集资金 72,525.6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716.98 万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7,808.62 万元,公司扣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 2,385.0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5,423.56 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41 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4,794.73 万元,累计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22.25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0,951.0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 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982.51 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37.20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7,777.24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059.45 万元。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8,705.77 万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分别与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沙北支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营业部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江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五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方材料”)为公司募投项目“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及生物识别滤光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增加苏州市吴江区长安路为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之一,并以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向五方材料增资和以募集资金 12,800 万元向五方材料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实施。五方材料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前述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五方材料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江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以上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五方材料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共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本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7265601040012184 43,487,978.62
司荆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本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38580188000080958 5,934,430.90
司荆州分行
本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 716900125010103 7,373,209.86
州分行沙北支行
本公司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 618011000079476 2,000,473.81
州分行营业部
本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 570377413399 3,139,257.30
州江汉路支行
五方材料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38580188000140974 125,120,701.02
司荆州分行
五方材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 561278546930 50,001,666.67
州江汉路支行
合计 237,057,718.18
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余额差异 250,000,000 元,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 250,000,000 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五方材料为公司募投项目“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及生物识别滤光片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增加苏州市吴江区长安路为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之一。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132,495,357.92 元。
意见。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3-381 号)。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经公司 2019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9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
25,000 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1 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 1-6 月
编制单位: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5,423.56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82.5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777.2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
和超募资金投向 已变更项目 承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
(含部分变更)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蓝玻璃红外截
止滤光片及生 未发生重大
物识别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