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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59 深市 小熊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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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熊电器: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4-089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以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李一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公 司 登 载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以 3 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董事会同意聘请陈敏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敏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秘书提名,董事会同意聘请郑文韬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郑文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郑文韬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从业经验与个人品德,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7-29390865

  传真:0757-23663298

  电子邮箱:xxdq01@bears.com.cn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富安工业区富兴路 3 号

  特此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附件:
一、财务总监简历

    陈敏女士: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 5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工厂财务负责人、事业部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财务部门管理岗。

  截至目前,陈敏女士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票期权 8,000 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郑文韬先生:199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东莞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3年 7 月至今于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截至目前,郑文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