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3-078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7人,拟解除限 售数量为4.8万股,占截至2023年10月19日公司总股本156,577,238股的0.03%;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上市流通
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本激励计划的简述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已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来源: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的库存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5.17 元/股
(3)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获授的 限制 占授予 限制性股 占本激 励计划
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 数量 票总数 的比例 公告日 公司总
(万股) 股本的 比例
1 欧阳桂蓉 董事、副总经理 5.00 30.77% 0.03%
刘奎 董事会秘书、副
2 总经理 2.00 12.31% 0.01%
邹勇辉 财务总监
3 (已离职) 1.00 6.15% 0.01%
核心骨干(5 人) 5.00 30.77% 0.03%
合计 13.00 80.00% 0.08%
注:上表中的数据采用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86)
(4)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 售时间 解除限 售比例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 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 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 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股票期权的解除限售条件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2 年-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
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 售安排 业绩考 核目标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未能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
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评价标准 优秀( A) 良好( B) 合格( C) 不合格 (D)
考评结果(S) S≥90 90>S≥80 80>S≥60 S<60
标准系数 1.0 0.8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
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对本次激
励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9 月 9 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权益的首次授予日及其授予价格,同意以
2022 年 9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74.4 万份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7.75 元/份,向符合条件的 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 万股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5.1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5)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实际向 30
人授予 74.4 万份股票期权,实际向 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 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
意向符合条件的 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3 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 1 名激励
对象授予 2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7)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部分)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部分)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实际向 20
人授予 18.3 万份股票期权,实际向 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 万股限制性股票。
(8)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