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2-025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60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131 人,其中 5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0 年度收入总额为 187,578.7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163,126.3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73,610.9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74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31,843.3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8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宇,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1995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
作,199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机器人(300024.SZ)、中触媒(688267.SH)、芯源微(688037.SH)等多家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冯颖,199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锌业股份(000751.SZ)、芯源微(688037.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关涛,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吴宇、签字注册会计师冯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关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 2021 年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2022 年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厘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团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我们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我们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